嘉祥县水务局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
嘉发改字[2024]9号
关于嘉祥县农村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
嘉祥县乡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:
为规范农村居民供水价格,引导合理用水、节约用水,维护用水户及供水企业切身利益,促进农村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,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鲁发改价格〔2023]722号)文件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我县农村供水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农村供水价格
按照“补偿成本、合理收益、节约用水、公平负担”的原则,兼顾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,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
2.5 元/立方米,农村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3.4元/立方米。
二、有关事项
1.对供水范围内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、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场所生活用水,执行居民生活水价。
2. 农村供水实行装表到户、抄表到户、计量到户。同时各供水站要建立供水价格公示制度,实行“水价、计量、水费”三公开,提高水价政策的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3.农村供水价格涉及千家万户,要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确保价格顺利实施。
三、执行时间
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。
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嘉祥县水务局
2024年1月26日
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1月26印发